×

请输入关键字

新闻业绩

中咨代理客户成功应对两起专利侵权诉讼

中咨律师事务所|2022-05-07|阅读量:2148

近日,中咨律师事务所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2021最高法知民终1765号”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黎某撤回对佛山市南海晨英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晨英公司”)的专利侵权起诉。至此,中咨代理客户晨英公司的两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均以胜利告终。


晨英公司作为外商独资企业成立于2001年,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从事座椅脚轮、椅脚、扶手、座背板及五金相关配件的生产和销售。2020年,原告黎某就晨英公司制造销售的脚轮产品以及公司厂房内使用的脚轮组装设备分别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在收到客户委托后,中咨知识产权部组成了包括吴鹏律师和王晓静律师、以及专利代理师万军伟和冷妮在内的团队深入调查取证,在充分了解案件背景的基础上,针对两起案件拟定了不同的应对策略。


针对脚轮产品一案,在充分检索和评估现有技术后,知产团队就涉案专利ZL201720686713.7提起专利无效宣告并成功将其全部无效,原告黎某的起诉丧失权利基础,法院据此直接驳回原告起诉。


针对脚轮组装设备一案,考虑到设备结构较为复杂且多年前自台湾进口后一直在公司厂房内部使用,知产团队一方面就涉案专利ZL201720829980.5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另一方面以先用权和现有技术抗辩积极应诉。


由于年代较为久远,设备制造商已无从联系,证明设备公开销售以及设备具体结构的图纸等直接证据均难以获得。加之被控侵权设备为非标准设备,种种因素使得证明设备在先使用的难度大大增加。对此,知产团队积极搜寻与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以及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组织论证,从高度盖然性的角度切入逐步还原案件的真相。


此外,知产团队还从案件背景入手,在注意到专利权人的全部几十件专利均于短短几个月内集中完成申请这一细节后,敏锐地意识到该案并非简单的专利侵权纠纷。随后,知产团队积极搜索并掌握了进一步的信息和证据,成功引起法官对原告主观恶意申请专利并恶意维权之嫌疑的关注。


面对知产团队充分的调查取证和扎实有效的分析论证,原告迫于压力主动撤回了该案的起诉。


与此同时,知产团队针对本案脚轮组装设备专利的无效宣告程序也取得胜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权利要求缺乏创造性为由撤销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维持专利有效的决定。


知产团队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维护了客户的正当权益,客户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大厦6-8层
电话: +86-10-66091188

长按二维码,关注中咨微信
欢迎加入中咨的大家庭
Welcome to join our big family.
中咨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30168号